泰顺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公安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电话:(0577—59287016),传真:(0577-6758444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泰顺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2023年,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44条。

(二)坚持沟通回应,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申请公开内容指向明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尽可能的满足申请人的需求。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本机关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坚持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质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协调,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法制预审大队等各相关职能和业务部门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处理。

(四)坚持多方发力,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顺县公安局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建设泰顺公安自媒体矩阵,持续做好“平安泰顺”微信公众号、“泰顺公安”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向公众同步发布重大政策、解读便民措施、回应公众关切,传播泰顺公安正能量。通过“平安泰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6条,通过“泰顺公安”微博发布、转发信息7520条,与当地电视台合作拍摄《警民桥》电视栏目26期,在平安时报、人民公安报、学习强国等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和发表各类新闻稿件25篇。

(五)坚持规范引领,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监督保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泰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的综合考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积极派民警参加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里组织开展的培训班,切实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把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做好责任分解、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针对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评议,依纪依法追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7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841

行政强制

3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4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少、自媒体宣传创新不够、互动性不强等问题。对此,县公安局将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流程,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发挥新媒体的沟通桥梁作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创造更多有价值、有新意、有温度的内容,倾力打造更加良好的新时代警察公共关系,切实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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