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来源: 县住建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集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86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顺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紧密结合住建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适时梳理、修订、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组织机构5条、工作信息61条、建议提案26条、保障性住房12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4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住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按时办结。本机关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我局坚持高站位大格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划工作、明确公开职责,成立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主动公开事项和网站栏目细化职责分工表,明确各处室(单位)职责任务,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量,做到信息公开、信息透明、信息及时、信息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住建局践行信息规范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与载体,加强平台建设,持续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多渠道对住建领域各类信息进行公开,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人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督办。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投诉热线,直接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针对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评议,依纪依法追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2023年全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各科室与局信息公开科室的联系不够密切,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平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提高公众的参与感和知晓率。二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其他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的信息进行发布,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基本保持同步,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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