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司法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汇总2023年度泰顺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泰顺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32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3751;电子邮箱:tsxs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泰顺县司法局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共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发布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泰顺县司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要求申请公开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规定、收费办法、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用于学习研究,我局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
在行政收费方面,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在复议、诉讼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有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司法局按照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做好普法信息、行政复议、政策文件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加强公众参与渠道建设,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具体,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定办公室一名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发现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针对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评议,依纪依法追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信息的脱密、审核等工作存在不足之处。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把握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着差距,应公开的信息存在未及时公开的现象。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监督,将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泰顺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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