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生产专委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当前春节临近,各类安全风险上升。根据上级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的文件要求,有效防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按照“两最两全两铁”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全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到2月7日前,实现全县企业(场所)排查全覆盖;到2月底前,实现各类隐患动态清零,做到排查无盲区、纳管无死角、整改无遗漏。
二、重点问题
聚焦12个方面突出安全隐患,紧盯前期纳管的企业(场所),靶向发力,加大排查力度。
(一)消防安全。开展“两类场所”“九小场所”、老旧民房、综合体、宾馆民宿、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违规住宿、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堆放可燃物、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地下空间等消防基础薄弱区域以及储能电站等“新业态”,高危动火作业、电焊作业要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二)托管中心、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损坏、电器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风险,从严打击违规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培训机构、托管中心,坚决整治防盗窗、广告牌违规设置影响逃生等突出隐患。(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三)春运安全。全方位排查人、车、路、企等风险隐患,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加强重大活动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突出春节灯会、庙会、烟花表演、促销庆典等大型群众活动,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强化人流监测和管控。(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大型商场。聚焦人流物流高度密集、内部业态复杂、可燃物多、管理难度大等突出风险,重点排查占道经营、逃生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擅自装修改变建筑消防设计、管线私拉乱接等隐患,规范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组织开展应急和逃生演练。(县经信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五)建设施工。聚焦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在建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防范,紧盯钢结构安装、吊篮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临时用电、室内取暖设施使用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违规存储使用危化品、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县住建局牵头)
(六)烟花爆竹。加强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链条闭环监管,全面排查整治超人员作业、超药量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上宅下店”式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不合格、超标产品流入市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燃放区以及观赏区的现场安全管理、交通组织。住宅小区内、人员密集区等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七)涉水涉渔。加强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下对船舶的动态干预,紧密关注天气变化,督促渔船规范作业,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强化对船舶违规航行作业预警干预,严厉打击“三无”船和非法运营船舶,加大对未穿戴救生衣等查处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八)工矿领域。加强粉尘涉爆、喷涂、危化品使用等企业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聚焦塑编、纺织、制鞋、服装、印刷包装、头盔、海绵、泡沫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确保即查即改、闭环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九)城镇燃气。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督促餐饮等企业履行安全用气责任,确保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装置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重拳打击非法存储、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气管网改造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一体化建设。加强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特别对农村红白喜事液化气罐必须加强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十)旅游领域。加强景区景点、新业态、重点文旅场所实时监测,加强对文旅企业和设施设备、旅游包车、旅游团等安全监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
(十一)特种设备。对春节前后高频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巡检力度,加密维护保养频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二)自然灾害。扎实做好各类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全方位排查地质灾害风险点,加强山塘水库、地下空间、农村危旧房、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清单和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在1月29日前完成工作部署,明确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于2月7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摸,建立集隐患、责任人、整改等内容为一体的“一表统管”清单,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场所)。各企业(场所)要在2月1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属地乡镇、各专委办负责汇总。
(二)强化督查和隐患闭环整改。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督导专班要在原工作基础上,将督查督导时间延长至3月底,每半月至少开展一轮次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全覆盖,每轮次每个乡镇5个以上点位(场所),全面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结合“3030”闭环和七张问题清单机制,开展印证性复核,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各部门百日攻坚任务清单办理进度。各专委办要结合行业条线工作实际、百日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着力发现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风险,确保每周实现各乡镇全覆盖,并于每日15:00前发送至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统一出刊《专报》。原则上,各类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需在2月底前完成闭环。各督导组务必每轮都要认真排查,对于应付了事、走过场的,质量不高的,情况报送县两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三)推动巡查检查和事故防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县周巡乡日查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每半月分别赴挂钩联系乡镇、分管领域开展至少1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夜查(时间为19点至22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纳入“3030”机制跟踪督办。乡镇每周组织1次以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由乡镇所有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检查,各村(社)、网格全面参与统一行动;乡镇值班领导每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每日一查”的夜查行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常态落实应急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聚焦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焊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重点交通节点、烟花爆竹燃放,靠前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应急响应处突能力,有力防控事故发生。
(四)落实群防群治和宣传“五进”。各乡镇、部门要通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查找身边的隐患。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吹哨人”制度,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要加大安全知识宣传报告力度,注重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推广“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理念,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并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互助联盟、行业协会共治、安责险等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处突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零报告制度。要依法依规执行事故信息报送、事故统计、事故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落实“三级常务审核”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权威。要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一旦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突发事件,务必要在20分钟内口头、30分钟内书面向县安委办报告。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