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企业依法申请注销并予以公示公告。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码停止使用。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信息.docx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