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14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仕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7-67671307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清洁新能源的发展和建设,紧扣中央和省市关于“双碳”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光伏产业的开发和利用。为切实落实县关于发展光伏电站的发展战略,仕阳镇积极引进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电网体系的完善和能源的高效利用。为接入当地电网,拟在仕阳镇垟望村、龟垟村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由于该项目选址用地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无法提供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受仕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用地进行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明确其地块性质、用地边界、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指标控制要求。为该项目的选址建设提供审批依据。
二、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仕阳镇垟望村、龟垟村,规划调整范围主要为垟望村以东、龟垟村村道以西、龟垟村村道以南、垟望村以北区域,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6380公顷(详见附图)。
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的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本项目为建设工程中升压站部分。
三、确定地块编号、用地代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和控制指标:
规划调整前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性质代码 | 强制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备注 |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 | 用地兼容性 | 机动车交通出入口 | ||||
TSSYGY-U13-01 | 供电用地 | M2 | 6380.0 | 2.20 | 50.00 | 10.00 | 24.00 | 西 |
附件:附图.pdf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