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相关文件。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掌握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及时与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通报,并协助、配合县部门的相关工作。 6.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加强便民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推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二、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714.48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714.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35.88%,主要是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减少,导致2024年预算收入比2023年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6.51万元(上年结转411.62万元),占73.3%;政府性基金收入457.96万元(上年结转457.96万元),占26.7%。 (三)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714.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35.88%,主要是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减少,导致2024年预算执行数比2023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98万元、教育支出7.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4.25万元、农林水支出32.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其他支出17.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6.89万元,占44.7%;日常公用支出78.00万元,占4.5%;项目支出869.59万元,占50.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4.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56.51万元、政府性基金457.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98万元、教育支出7.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4.25万元、农林水支出32.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其他支出17.65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6.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94万元,增长2.61%,主要是泰财建[2023]3号2022年泰顺县高水平建设 “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第三批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98万元,占60.8%;教育支出7.36万元,占0.6%;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占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1万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2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42.91万元,占3.4%;节能环保支出2.03万元,占0.2%;城乡社区支出23.93万元,占1.9%;农林水支出32.16万元,占2.6%;交通运输支出72.18万元,占5.7%;住房保障支出61.23万元,占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万元,占0.1%。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联络站补助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56.9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一般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84.27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基[2023]36号关于下达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0.68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3〕33号泰顺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两员”补贴资金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3]18号2023年县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下塔村龟山至马头岗公园路基建设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0.8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3〕26号2023年度乡镇团委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3〕29号2023年度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泰财行[2023]13号2023年省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泰财教〔2023〕7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8.38万元,主要用于泰财行〔2023〕11号关于下达2023年乡镇食安办分类管理专项经费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7.36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大安乡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二期资金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泰财教〔2023〕53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项目省补助资金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1.07万元,主要用于泰财教[2023]42号2023年第一批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泰财建[2023]65号2023年浙江建设资金-旗杆底古民居修缮提升工程省诗路文化带、泰财教[2023]35号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分钟品质文化生圈建设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4.4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教〔2023〕59号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2022年度文明实践站评比奖励、泰财教〔2023〕2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泰顺县农村文化礼堂提升补助资金、2022年“乡村复兴少年宫”示范点、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项目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6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社(2023)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四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泰财社〔2023〕13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泰顺县助联体建设运营经费、泰财社(2023)126号关于下达2023年村(社区)儿童主任补贴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0.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泰顺县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经费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7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一般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5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社[2023]97号2023年度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宣传员工资补助经费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2]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3.93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16号2023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泰财建[2020]944号2020年度山海协作结对帮扶专项资金-柳埠村安东石门楼至罗树峡道路路基建设项目、泰财建[2023]73号2023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泰顺县共富大搬迁建设工程)、泰财建[2023]45号泰顺县宗教信仰场所房屋安全排查鉴定经费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泰顺县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猕猴桃品种园建设补助资金——泰顺县直万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泰顺大丘田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休闲景观项目补助资金、泰财农[2023]180号2023年泰顺县农业科技示范户补助资金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0.66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117号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部分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01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3]107号泰顺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泰财农[2023]104号2023年度泰顺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17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3〕178号2022年度区域协调资金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支出。 (2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2.49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77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泰顺县大水线改线工程、泰财建[2023]3号2022年泰顺县高水平建设 “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第三批的支出。 (3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35.26万元,主要用于浙财建(2022)177号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Y718大水线灾毁修复工程、泰财建[2023]76号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泰顺县大水线改线工程的支出。 (3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4.42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54号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泰财建[2023]119号2023年市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大水线K1+200-K2+312段改建工程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51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126号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物资轮换资金的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7.9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991.45万元,下降68.4%,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40.32万元,占96.1%;其他支出17.65万元,占3.9%;。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大政〔2023〕34号关于返还大安乡土地出让金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0.01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建[2023]4号2023年度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7.45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3]87号关于下达2023年泰顺县高标准农田(新建类)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0.74万元,主要用于泰财农[2023]45号关于下拨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72.12万元,主要用于“文艺送万家,文明助共富”文艺结对帮扶工作经费补助、大政[2022]121号关于申请拨付土地出让金、大政函[2023]1号关于要求经开区政策处理等工作经费补助的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7.6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运转经费、泰财基[2023]2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乡镇财政管理业务费、泰财教﹝2023﹞56号2022年度农村文化礼堂运行管理经费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来大安乡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外省、市、县(市、区)有关单位来本乡交流工作、参观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乡镇需要接待的人员和招商引资来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大安乡生态园区建设检查、两最下村检查、安全生产下工地检查等增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4万元,增长10.23%,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69.5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反映一般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主要用于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生育事务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的以供代振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用于反映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水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主要用于反映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主要用于反映新建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4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主要用于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4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4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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