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4-6656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泰顺县文化遗产保护(乡村博物馆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3- 07 15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2〕41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第一批乡村博物馆名单的通知》(浙文物〔2023〕98号)等精神,现决定将2024年度第一批泰顺县文化遗产保护(乡村博物馆补助)专项资金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泰财教〔2024〕14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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