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的复函 |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的函》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告知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512.2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其中预警指挥项目81.20万元、基层防灾项目431.06万元,并相应增加“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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