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4-6735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泰农〔2024〕91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乡村工匠申报和县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推进全省乡村工匠“百千万”工程,全力打响温州乡村工匠品牌,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5号)和《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温乡振函〔2024〕2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乡村工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名额

推荐名额如下:

(一)市级乡村工匠。各乡镇各推荐1名;各有关部门各推荐1名,其中县经信局(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可推荐2名。

(二)县级乡村工匠。A类乡镇各推荐1-2名、B类乡镇各推荐1名;各有关部门各推荐1名,其中县经信局(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可推荐3名。已获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市(县)级乡村工匠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其中2024年度市级乡村工匠推荐名单未获评人员可顺延,参评县级乡村工匠,占用本年度县级名额。

二、认定申报资格

(一)市级乡村工匠:申报人为2023年度县级乡村工匠,或具有相关类别高级职称以及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8年以上,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突出;在市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引领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县级乡村工匠: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5年以上,在乡村手工业、工艺美术、非遗传承等领域有一技之长,示范作用明显,在县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乡村能工巧匠。

三、认定申报范围

在温州市从业的以下人才,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报相应等级乡村工匠:

(一)手工艺人才类: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房屋建造(含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农民画、面花制作等。

(二)种养加服人才类:粮油种植、果品蔬菜、蚕桑茶叶、菌菇药材、苗木花卉、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机修理操作、植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等。

(三)农村电商人才类:农村电商致富先行者、农产品电商品牌筑造者、乡村星主播。

四、认定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市级乡村工匠或县级乡村工匠,分别填写《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申报表》(附件2)/《2024年县级乡村工匠申报表》(附件4),附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等级、主要技术成果、市级/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技能展示图片(3-5张),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如有技能展示视频(MP4格式)可附上,不做硬性要求。

(二)乡镇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照相应等级的乡村工匠认定评分参考标准(附件6-7)择优推荐,出具县级乡村工匠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5)。

(三)县级推荐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市级乡村工匠推荐意见、县级乡村工匠终评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市乡村振兴局。

已认定的市级“新农匠”转评为市级乡村工匠的,按照上述认定程序操作,占用本年度名额。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工匠认定工作,加强宣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31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5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材料顺序参照评分参考标准)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联系人:王芳,联系方式:0577-59288792,588792。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doc

          2.2024年市级乡村工匠申报表.docx

          3.市级乡村工匠推荐汇总表.docx

     4.2024年县级乡村工匠申报表.docx

     5.县级乡村工匠推荐汇总表.docx

     6.市级乡村工匠认定评分参考标准.docx

     7.县级乡村工匠认定评分参考标准.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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