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131/2024-67540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文 号:
  • 泰医保函〔2024〕6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泰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函

杨冬英委员:

您提的《关于推动心理疾病诊疗纳入医保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建议中提到:建议应将心理健康筛查纳入入学健康体检,健全心理档案,定期开展心理筛查与回访约谈;加强心理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师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加强心理健康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人才队伍以及将学生心理疾病的治疗费用有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心理疾病治疗的社会保障。现就您这些建议,我局汇同协办部门在进行认真研究后,共同答复如下:

一、2023年县卫健局经与县教育局协商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选取了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泰顺县实验中学、泰顺县城关中学、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4所学校作为监测学校,由罗阳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对在校学生(小学为三年级以上)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全年共筛查学生总人数为1191人,并将问卷结果反馈至教育部门。对筛查出的异常对象,积极引导其至泰顺县中医院或泰顺县人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进行复诊。之后我们将继续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筛查项目。目前,全县中小学57所学校,从去年开学初的8名专职教师,增加至今年4月份的20名专职心理老师和54名兼职教师。过去一年多,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如“心理健康筛查、校园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沙盘游戏疗法”等,以及心理健康优质课、说课比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心理健康工作者的专业性,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另外由各校校长亲自把关,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每月进行一次重点学生精准筛查排摸:一是心理辅导教师通过浙江省和温州市的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操作办法进行筛查,二是班主任、科任教师通过日常观察进行筛查,三是通过心理委员和“知心朋友”的朋辈交往进行筛查,四是通过家校联系沟通筛查,确保不落一人。重视重点学生的“一生一策”帮扶工作,对重点学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高危平台上实时更新,及时干预,并把重点学生信息上报基教科,基教科及时推送到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各包联小组协同管理。此外通过“三个一百”:成立100名家长组成的县级家长委员会,评选100名年度“优秀学生家长”,选聘100名家庭教育专家团成员;打造“泰爱同心”家庭教育品牌,加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研究力度。组织“我和孩子共成长”“我的育儿经”等主题沙龙,开展“百场万人”宣讲等家校活动;开设“爱有方”家长成长公众号专栏,编印“优秀家长的故事”“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等经验资料,引导广大家长掌握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育新局面。

二、通过线上宣传如在《今日泰顺》、泰顺发布官方公众号发布“遇到心理问题怎么办?拨打96525,心理专家24小时在线免费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通过泰顺县电视台开展“温州市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96525宣传视频”的公益广告宣传。线下宣传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心理健康相关宣传折页2万册,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到属地政府、学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区开展宣传。县疾控中心制作“心理健康素养科普十条”宣传栏电子版并发放给各基层卫生院,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覆盖各行政村。

三、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9号)文件精神,目前有16种疾病纳入特殊病种医保范围,其中儿童孤独症、重性精神障碍等疾病在门诊发生的对症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根据《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残〔2023〕16号)文件规定,将符合严重精神障碍残疾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服用保障范围内的门诊药物(含诊查费)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联审后,向县医保局按实结报,实现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有效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且减少患者病情复发及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目前,部分精神类的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例如常见的简明心理状况测验(MMSE)、心理社会应激评定量表(PSAS)、神经心理测验、催眠治疗、暗示治疗、脑电生物反馈治疗等。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各项事业的工作。

泰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提案与委员工作委员会。


泰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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