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4-6774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无〔2024〕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函

包日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也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发生重大转变,我县先后出台“一个报告”、“一个纪要”和“一个办法”,推动宅基地管理有序衔接、稳步推进。

一、关于“加强基础信息建设,科学编制规划”

一是启动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结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分步骤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等基础数据,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专项数据库。现已完成司前畲族镇左溪村、三魁镇张宅村等8镇10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二是统筹编制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适时推进泰顺县“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统筹运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约束指标+分区准入”方式,逐步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不断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结合“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安排农村宅基地布局,引导农民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集中布点建设。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情况调查,摸清建房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建房计划。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安排,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二、关于“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机制”

一是夯实政策基础。制定出台《泰顺县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泰顺县民宿产业发展扶持新政》等一系列文件,并率全市之先探索制定了《泰顺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政策、扶持政策,明确审批管理、有偿退出、历史遗留等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等,为深化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稳慎推进宅改。列入全省“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试点,先后到上虞区、江山市、余江区等国家级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进行考察,充分掌握现行政策要求,制定《泰顺县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多种实现形式。引导乡贤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本参与闲置农房激活利用,促进乡村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试点以来,全县累计盘活闲置农房490幢,吸纳社会资本下乡4.6亿元。三是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形式明确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构建起“一个责任、一支队伍、一体执法、一窗受理、一图管控”“五个一”工作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法律考试、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有序推进宅基地执法事权下放,目前已完成赋权事项调整的初步整理。同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纳入日常督查,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专项督查、农民建房“一件事”专项检查行动等,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三、关于“加强法制宣传,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乡村普法行,不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巡回宣讲。利用土地日、测绘日等有利契机,采取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农村宅基地法律知识宣传单》1000余册,多渠道大力向群众宣传农村建房知识。同时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业务整训工作,先后举办农村宅基地业务管理培训班3期。二是加强执法巡查。通过执法巡查数字化管理,遏制农村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卫星天上看、人员地上查、系统网上管”为抓手,形成“线上巡查”+“线下检查”+“专项突查”的高效监管检查机制,对异常情况早预警、早发现、早查处。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动态巡查监督,依法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调查。加强属地乡镇与农业农村部门的通力协作,在宅基地管理、行政执法、建设监管等方面形成合力,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宅基地违建行为。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宅基地违建。在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上,2023年以来,累计接到群众信访及举报线索52件,发放停工通知书32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5起,协调拆除乱搭乱建1处。累计接收线索移送函53件,协调自行拆除1处,共立案13起,并依法申请强制拆除4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的完善以及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电话:67582841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