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政〔2024〕6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县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泰顺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心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2024年评选优秀教师100名,优秀班主任8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优秀心育教师10名。
近三年内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尊师重教突出贡献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优秀教师(含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民办学校优秀校长)、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等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职尽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业务精通、教育成果显著;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有先进事迹;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成效;曾获得乡镇(直属校)级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获奖日期截至本年5月31日);
3.具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幼儿园教师可不作要求)。在本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二)优秀班主任
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深化教育学、心理学学习与行动研究,德育科研有成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或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有示范性或影响力;曾获下列荣誉之一:乡镇(直属校)级优秀班主任、县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县级三等奖及以上,所带班级获乡镇(直属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
3.具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幼儿园教师可不作要求)。现任班主任,且担任班主任满3年。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品德高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践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曾获得乡镇(直属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
3.在本县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的优先推荐。
(四)优秀心育教师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级及以上资格;
2.任现职以来,积极推进学校心育工作,推动家校医社协同育人和心理健康服务“导师团制”建设,为区域心理健康工作发展贡献力量,有突出的心理咨询、干预、危机处置典型案例,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示范引领作用,曾获得乡镇(直属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3.专业上曾获下列荣誉之一:在县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评比中(团队赛课为执教者)获二等奖以上;在县级及以上心理辅导优秀个案、活动课设计方案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在县级及以上论文、课题评比(德育、心理研究方向)获二等奖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学校(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申报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材料至县教育局政工科。申报对象为中共党员的,所在支部必须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
(二)审议确定。县教育局成立评委会,结合推荐人选事迹表现等,按照各项荣誉的指标进行等额审核,入选名单由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各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整理好材料,(申报表和各种佐证资料)以“荣誉名称+姓名+学校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加上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合成一个压缩文件,于6月3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县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董钱森,电话:67568352)。纸质材料报送所有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本校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
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师德、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每位推荐对象均需签订《师德承诺书》。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附件1:2024年泰顺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心育教师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4年泰顺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心育教师个人申报表.xlsx
附件3:2024年泰顺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心育教师推荐汇总表.xlsx
泰顺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人才办,周建海副县长。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