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朝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完善儿童游乐设施助力我县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提案》已悉。为了办理好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提案,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讨提升我县停车场消防标准及能力有关事宜。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在儿童游乐设施配建标准方面。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1000户以上必须配建儿童娱乐器具,1000户以下的可选建。温州市住建局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后,于2023年3月3日发布实施了《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设施设计指引(试行)》,该指引适用于全市各类新建、改造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六大友好中的“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两大方面,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市政设计充分分析儿童生活、学习、游戏、出行的各种细节,以科学性、专业性、可操作性为原则,给出详细的建设指导。在新建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考虑儿童友好理念,大力支持儿童游乐设施按标准纳入社区,增设室内安全游戏活动设施。
二、在儿童游乐设施安全质量方面。高度重视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儿童游乐设施质量,设置相应安全标识,保障儿童游玩安全,同时避免因设施质量、天气等各种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为儿童自发性游戏预留空间。通过清洁、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
三、在儿童游乐设施长效监管机制方面。加强住宅小区儿童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对已建成儿童游乐设施的小区,无专业物业服务管理的,业主、业主组织加强儿童游乐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物业依据服务合同约定承担起管理责任,加强物业管理指导,要求小区物业企业树立全员服务意识,做好日常清洁管理,延长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学习该指引,做好项目前期技术指导工作,打造更多适宜的儿童成长空间。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