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68/2024-6846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 号:
  • 泰住建函〔2024〕77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关于答复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的函

魏盛辉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泰顺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悉。为办理好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提案,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加强和规范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有关事宜。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代表们反映的问题是制约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性问题,同时,也需要我县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协同解决的问题。具体建议对改进我县物管住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目前,我县共有物管小区39个,其中罗阳34个,其它乡镇5个,总规模325余万平方,2.3余万套,由11家物业企业承担管理服务工作,2023年度4家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最高等级3A),其他企业为未定级,物业从业人员611人。下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重点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提供物业服务时,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主要出入口、公示栏、物业服务用房等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划分服务区域,明确服务责任人,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等信息。为推动物业服务成本透明化、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明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温州市住宅小区物业费计价规则》,给企业核算物业服务成本,明细收费项目,与业主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等级、物业费标准时提供参考。同时,为推进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从4月起,我局已开展全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到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全县51个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底数,建立健全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

二、持续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按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开发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和招投标承诺。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前期咨询服务费及开办费,用于前期咨询介入和购买物业办公、保洁、绿化、工程、秩序维护等设施设备经费。开发建设单位应强化售后服务,在保修期内按相关规定承担小区的各项保修责任。提倡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不低于前一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进一步细化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责任边界,规范和约束物业服务行为,为合同约定和业主监督物业服务提供参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市局草拟了《温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指引》示范文本。

三、重点抓好物业“两金”规范使用。根据温州市部署,我局已于2023年将物业两金迁移至“温州市物业“两金”智慧监管平台(该平台集聚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管理、资金统计、监管和查询等功能),小区业主可通过系统线上查询自己小区物业“两金”情况,直接在线申请使用物业“两金”,部分小区重要事项也可以通过线上投票形式表决,可进一步提高物业“两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完成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项目63个,面积376.84万平方米,缴存金额19884.81万元,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账面余额20680.47万元;累计增值收益2549.21万元,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发到户;累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341件,使用专项维修资金1148.11万元。

四、持续加强物业前期招投标管控。一是落实招投标竞争机制,坚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按照优胜劣汰、规范运作的要求,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二是加强招投标源头把控,要求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前期物业100%招投标,并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等采用招投标方式择优选聘信用评价等级A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三是推行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授权下参照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情况下,鼓励参照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

五、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制度。一是按照物业服务项目采取属地日常考核为主,部门抽查结合的原则,强化物业企业履职监管,对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将考核结果定期通报,综合评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行业监管,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且拒不整改的情况,则按规定将相关行为列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及信用评价,并与政策扶持、荣誉奖励、项目承接等相挂钩。三是强化业主自治,我局已印发《关于印发泰顺县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考核办法参考范本的通知》,鼓励我县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村(居)民委员会参照《泰顺县XX小区物业服务检查考核评分表(参考范本)》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

六、持续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自治。一是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自治机制,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法定程序加入业主委员会,指导和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二是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对符合条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意愿强烈的小区,属地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因客观原因未能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属地乡镇应指导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截至目前,我县34个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已有30个小区选举产生业委会。三是要求业主委员会严格遵守业主大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实施小区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规范印章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履职尽责能等进行审核监管,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小区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