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市级转拨经费的通知 |
泰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艾滋病丙肝重点工作市级转拨经费分配使用说明的函》(温疾发〔2024〕8号)、《关于要求调整下拨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补助经费的报告》(温财预发〔2024〕181号)等精神,同时为保障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市级转拨经费15.02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单位,该款项列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预算科目。 请你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务必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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