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月婵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我县涉及事故颅脑损伤抢救机制的建议》(第23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县域创伤救治体系,提升创伤救治能力,降低创伤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我县作出如下工作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
以浙江省县域急诊急救三大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对标对表开展创伤中心规范化建设,利用专项经费150万元,加快创伤中心医疗设备引进更新、医疗布局优化及人才培养,强化与上级医院、院前急救机构、交警、消防、红十字会、社会救援组织等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及相关沟通互动,力争2024年11月前通过省创伤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有效提升我县创伤急救能力。
(二)加快医疗“山海”成果转化
依托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和重点科室帮扶等方式,组建创伤中心团队,聘请省市级导师兼任学科执行主任,选派骨干医师全程跟随导师不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定期开展危重救治病例讨论和演练,按照三级医院标准打造泰顺样板学科。协同市人民医院建立“市-县-乡”急诊转运绿色通道,由县级骨干医师护送危重病人至结对科室,参与现场观摩或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救治。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引才力度
按照“三乙”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最低标准,已向县委编办申请增编278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37名、县中医院第一阶段申请41名)。待编制数增加后,我局将加大颅脑创伤急救领域招才力度,为我县创伤急救能力提供人才支撑。
(二)加快推动“三乙”创建
重点支持泰顺县人民医院3.5亿新医疗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及颅脑外伤救治设备更新引进,以“三乙”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创伤中心医护人员素质、学科服务能力、科研能力,有效提高我县创伤急危重症抢救能力,有效突破现阶段颅脑损伤诊疗能力“瓶颈”,真正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县城”的愿景,大幅降低创伤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支持。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提案与委员工作委员会。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