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4-6921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4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8- 23 09 :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相关单位申报,县创城办审核,本年度确定涉及10个单位的19个项目,现将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970.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巩固创建成果、宣传教育、文明创建活动、突出问题整治、保障设施运行维护等文明创建工作。

本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经县创城办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附件:泰财教〔2024〕64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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