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现有位于泰顺县辖区内等319户用电客户(详见附件用户清单),已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核查已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2024年9月5日)内,请您恢复正常用电。逾期不用电的,我公司将对清单内的用电客户按销户处理。之后若需要用电的,请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特此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连续六个月不用电销户公告.pdf(含用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