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申请划拨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通讯经费的函》精神,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2024年代表通讯和交通补贴经费53.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款列 2024年“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泰顺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的通知》(泰人大常办〔2020〕9号)有关规定,及时将补贴发放至各代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泰财行〔2024〕23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2024年月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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