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宇丰集团,各水电站:
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水电问题整改,根据省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排查检查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4〕35号)《温州市水利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排查检查的通知》(温水政发〔2024〕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对泰顺县内所有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开展排查检查工作,主要排查小水电站是否有生态流量没有进入河道挪作他用、数据造假、应放未放、有节制报无节制等弄虚作假行为,有多个取水水源的小水电站要逐个排查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排查组织
1.乡镇自查。各乡镇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各小水电站业主开展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镇及电站业主共同填写《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表》(附件1),于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相关事项自查,并将现场检查表和现场照片报县水利运行与水旱防御管理中心。
2.县级抽查。泰顺县水利局联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成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排查检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小水电站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和电站业主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收集影像资料等形式,做好记录工作,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同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小组工作。检查工作小组要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抽查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收集影像资料等形式,建立问题台账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郑豪,联系电话:0577-67567902
泰顺县水利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