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爱民路108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7805)。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乌岩岭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紧紧围绕泰顺县委、县政府和保护区重点工作,严格依据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紧密围绕保护区生态保护核心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全力服务保护区高质量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通过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16条,其他方式公开35条,含规范性文件0件;按期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信息、计划总结等,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乌岩岭管理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双人审核、定期复查”制度,保障信息准确性与权威性,如在物种科普信息发布前,经科研人员与科普专员双重核对,防止误导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政府信息的宣传途径,重要活动、重要事项及时向各级主流媒体投稿,2024年在新华网、浙江省林业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发布乌岩岭宣传信息19条次,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5条次。

(五)监督保障。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履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持续规范完善工作流程。针对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评议,依纪依法追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乌岩岭管理中心依据有关要求认真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公开的信息不够多、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等情况,保护区的工作性质决定着本身的信息量不多,可公开的政务信息更少。下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全体干部对公开条例、公开工作规则的学习,形成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公开机制,按照要求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发布,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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