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09:5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60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其中,月度报告类信息11条,季度报告类信息6条,涵盖了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噪声环境监测;工作动态类信息135条,涵盖审批意见,受理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2024年,本单位新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本机关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形成分工明确、审查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严防涉密信息泄露;强化政策法规解读,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作为主要公开平台,秉持便捷高效原则,优化平台界面与栏目设置。一是在宣传工作方面,积极借助今日泰顺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剖析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将典型的环境违法事件进行详细解读。三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涵盖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等。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为了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合规,安排专人检查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直属单位。同时,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各科室及直属单位需依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自身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针对政务公开开展社会评议,依纪依法追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及时性稍有欠缺,信息公开总量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本单位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要认真梳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的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二要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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