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5-739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政办〔2025〕24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TSD01-2025-0004

(有效)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等要求,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涉及招投标活动(含限额以下及小额工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县政府招投标领域配套制度”)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决定将3件继续有效的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目录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文件类型

责任单位

1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201962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发改局

2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泰政办〔202141

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限额以下及小额工程制度文件

县发改局

3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泰政办〔202369

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限额以下及小额工程制度文件

县发改局

 

原件下载:泰政办〔2025〕24号 关于公布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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