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林在胞任泰顺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胡建冬任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海青任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游琴任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洪滨任泰顺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封可润任泰顺县公安局雅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翁永进任泰顺县公安局司前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包旭恩任泰顺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秋秋任泰顺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泰顺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董超任泰顺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免去陶祖新的泰顺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蓝传德的泰顺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