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泰顺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紧紧围绕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数据生产为核心,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统计监督,加快构建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与数字时代相契合的统计法治环境,为全县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选编》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周一夜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县委、县政府以及全县干部对统计法治内容再学习再领会。二是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局党组定期听取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与党建教育、干部培训、专业统计工作融合推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推进省督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第一时间向县党委政府汇报省统计督查工作,同时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召开迎接省统计督察专题会议,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抓好各项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二是全面排查防惩统计造假。聚焦统计督察重点内容,对照统计督察清单认真开展全面排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对全县违反统计法治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压紧压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三是推进落实督察整改。把做好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局首要任务,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针对《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督察温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的函》(浙统函〔2024〕92号)中提出的四个方面13项问题,逐一对照并细化分解为19条整改措施,印发整改方案,有序实施督察整改。截至目前,1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落实到位,1项问题正等待市里文件出台并参照落实。针对《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督察温州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浙统函〔2024〕93号)提出的三个方面7项问题,县统计局及时开展自纠自查并细化形成1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有力推动整改落实,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创新执法监管,切实提高法治规范建设。一是推进数字化新应用。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方案地开展执法检查。防止检查的随意性,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提升统计执法监管的实效。同时,与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5次,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二是推进执法力度增量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不执法、不立案、处罚宽松软、执法合力不够等问题精准发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共核查企业200余次,实现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核查全覆盖,执法检查45家企业,立案查处2家企业,罚款金额0.18万元。三是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流程公示。把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四)宣传提质扩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一是搭建领导干部普法宣传平台。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借助全县法治资源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党校主体班次中安排统计法治课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巩固统计人员普法宣传平台。把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以“三服务”、统计稽查、专业例会等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培训统计法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推广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平台。借助“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法治宣传节点,在宪法广场摆摊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同时线上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广大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存在不足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我局只有2名持证人员,全部为兼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专、不够精,未能更好满足日益增加的执法需求和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要求。 (二)统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力度还不够。 (三)统计法治宣传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还需加大力度,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做好统计法治的宣传解释,提升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遵循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县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数据质量意识。持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统计的能力,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党建教育、干部培训和专业统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和法治培训,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同时,将加强数据质量意识的培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筑牢统计法治防线。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企业和责任人的违法成本,让企业和责任人产生敬畏之心,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法治生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存在干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干部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强对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做好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一方面,动员年轻干部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件考试,提前学习,提早准备,争取在2025年我局能新增2名持证人员;另一方面,致力于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检查的专业性以及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化,积极派遣干部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交流经验、熟悉规范流程,切实保障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迈向新水平新高度。 (四)深化提升质效,丰富统计普法形式。一方面广泛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及党员干部深入认识统计数据造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持续加深与县委党校的合作,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山东省威海市委书记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件纪录片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统计法治素养。此外,还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泰顺县统计局 2025年2月12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