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第一期补助资金的通知》,结合现场验收情况及你镇提交的项目调整申请报告,经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主管科室对申请调整的项目进行协商,并研究公示,同意对泰顺县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项目予以调整(详见附件)。
请你镇严格依据《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和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并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反馈给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
附件:泰顺县南浦溪镇孙坪村“共富蜜蜂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调整一览表.docx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