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泰顺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财政建设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理财,促进法治财政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4年法治泰顺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风险管理、风险防范的课程内容相结合,帮助财政干部有效树立法治思维,提高防范法律风险意识,让全局上下坚定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的信念和信心。全年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全年集中学法9次,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学习,推动学习教育延伸至每个党员干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全局学习、支部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积极参加司法局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指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规定,多种形式提升法律业务知识水平。组织我局全体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订版)专题培训会,并举办两期全县会计人员398人次,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升经济管理和财政管理水平,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三是落实学法考试。根据司法局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做好财政干部在线学法,并按通知要求参加网络考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执行决策制度,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以及规范性文件等,须交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4年实施行政处理3件,均按照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冬丰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以事前风险防范、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应对为主,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提供法律知识培训等;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自觉参加行政复议、诉讼活动,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民生政策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目标,以做实事前绩效评估、做深事后绩效评价为抓手,健全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环节,扎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人大监督、审计结论等挂钩,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重点单位的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需提交县人大开展监督和问询。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24年起全面推行“亮码检查”工作,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在双随机抽查中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基础数据掌上核查、检查表单掌上录入、检查结果掌上生成,实时归集执法信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把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30余件,许可1件,规范性文件1件。 (四)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大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与税务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政策文件,多种渠道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公布中央、省、市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加大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严肃财经纪律,净化财税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和纠正财政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对我局近几年以来出台的行政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制定普法清单。结合财政职责,年初制定年度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科室和工作要求,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围绕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财政普法。今年以来,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财政政策进乡镇进企业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两法一条例”等各类法律知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宪法专题宣传。“线上”“线下”覆盖广。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宪法专题宣传。“线上”,组织干部职工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宪法宣传文章,扩大宣传范围;“线下”,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二是举办“反诈”主题“开放麦”竞赛评审会,通过丰富多彩的视频展现形式,如演讲、小品、脱口秀等,深入普及反诈知识,11份参赛作品,围绕反诈主题,以小品、脱口秀、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创作一个个富有教育意义又极具观赏性的宣传视频,通过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让法治宣传更加深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树牢财政法治思想思维。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坚持把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法示范作用,营造全员遇事、办事靠法的法治财政环境。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制作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短视频、页面等新媒体产品,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动式普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法治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财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积极探索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加强对财政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解决方案,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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