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宇丰集团,各水管单位,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及早做好汛前准备各项工作,把“早动、快动、小动”防汛防台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为打赢水旱灾害防御主动仗夯实工作基 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根据人事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动态更新填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小流域山洪防御等各类责任人,并在3月底前在省山洪四预平台和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更新,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修编完善方案预案。以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目标, 全面检视,及时制(修)订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 、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等,需报批备案的,按规定执行。各乡镇在3月20日前将更新后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3.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责任制,督促指导水库山塘、堤防、水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全过程落实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一律落实 “病库限蓄、险库放空”要求。
4.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组织开展跨沟路基、淤堵沟道、阻水桥涵、堰坝等巡查检查,及时清除阻水障碍物。按照《浙江省山洪灾害风险区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试行) 》要求,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风险区和防御对象清单复核更新,各乡镇在3月7日前完成防御对象调整申请材料审核报送,经市、省级水利部门复核通过后,录入省山洪四预平台。
5.落实物资队伍和培训演练。全面梳理辖区内水利防汛物资数量、种类、布点,抓紧开展水利防汛物资汛前储备和更新补充,落实在库物资维护、设备维保,确保物资设备“拉得出、用得上”。要结合辖区防御重点落实防汛抢险力量,并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建或优化专兼职防汛抢险队伍。主汛期前要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抢险、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人员转移避险等科目的水旱灾害防御演练。4月15日前组织开展相关责任人业务培训和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切实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进度,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在3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工程验收和资金支付,确保汛前恢复防洪功能。对照2024年度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反馈问题,做好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尚未彻底未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限时完成。
7.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各乡镇、水管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按照职责要求,于2月14日前完成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 涉水)工程、山洪灾害风险区备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县水利局在2月28日前按照分片分组、下沉一线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水利防汛备汛工作督查和指导服务,并填写《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意见反馈表》(附件4),各检查组3月7日前将检查反馈表和现场检查照片汇总到县水利运行与水旱防御管理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建立“隐患、责任、整改”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二、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汛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的复杂性,坚决守牢“三条底线”,努力实现“四不”目标。
2.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水管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业主要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准备,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加强工作组织。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汛前准备工作计划,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汛前准备高质量完成。对汛前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汛前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落实应对措施,杜绝“带病入汛”。
4.按时报送信息。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防汛备汛工作,并于3月12日前将本单位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情况总结及《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 ) 《水利“八张风险清单”排查整改汇总表》(见附件2)《水旱灾害汛前检查问题排查整改清单》(见附件3)报县水利局,联系人:盖余健,0577-67567902。
附件:1.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情况统计表
2.水利“八张风险清单”风险排查整改汇总
3.水旱灾害汛前检查问题排查整改清单
4.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意见反馈表
5.汛前准备情况总结提纲
泰顺县水利局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水利局,县防指办。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