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根据《泰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泰组〔2024〕75号)精神,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董景对同志任企业服务科科长;
夏银华同志任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市场科科长职务;
陈微微同志任金融发展科科长,免去其统计监测科科长职务;
吴海洋同志任金融稳定科科长,免去其服务科科长职务;
徐良伟同志任企业服务科副科长;
林怡辛同志任资产处置科副科长;
免去包长成同志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丽华同志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
中共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