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57/2025-70708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
  • 发布机构:
  • 司前畲族镇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泰顺县司前畲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1 : 4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镇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法联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司前畲族镇编制《泰顺县司前畲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司前畲族镇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泰顺县司前畲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

成时间

(决策公布时间)

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是否为涉企政策

是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组织座谈会

是否开展民意调查

其他

1

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司前分院和司前派出所道路建设及周边土石方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5.12.31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认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5、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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