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5-70724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三魁镇等19个乡镇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3- 14 10 : 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造地改田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2号)、《关于印发泰顺县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16〕84号)等文件,经三魁镇等19个乡镇上报的2024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已通过县资规、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审核,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4年耕地保护补偿资金742.1185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资金发放到各行政村,切实加强后续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并自觉接受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泰财农〔2025〕35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