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5-70976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度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3- 28 10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2011〕101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的批复》(泰政发〔2012〕181号)等精神,现将2025年度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专项资金249.5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县人民医院35.02万元、县中医院214.53万元)。该款项从“年初预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价补助”中安排,列2025年“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们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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