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行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1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等文件精神,拟将2025年度全县12523名低收入农户列入财政补助参保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项目
二、项目单位及负责人: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卢晓平
三、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
四、项目实施内容:为全县12523名低收入农户购买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保费150元/每人·每年。
五、补助资金:187.845万元
六、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公示期共10天。
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人:陈上城,联系电话:0577-59288789。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