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泰顺县消费以旧换新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浙财函〔2024〕17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2024年“两新”超额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2024年“两新”超额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12号)等有关精神,结合“两新”资金清算情况,现将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额使用省级补助资金13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2150299其他制造业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提速兑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让政策直达快享,切实提高消费者获得感。在提速兑现“两新”资金同时,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切实防范恶意骗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因一味追求支出进度虚列支出、报支出或“以拨代支”,避免财政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在政策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两新”资金的清算工作。 泰顺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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