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泰顺县社会治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周海港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310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2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9.86 | 期末数(万元) | 340.08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承担运行监测、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职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9MB1E94873R | 举办单位 | 中共泰顺县委员会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以来,县社会治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总目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本单位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公益性,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本单位始终全面贯彻执行章程,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进行。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各个科室分工明确,同时严格遵守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规范。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业务活动(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学习“第一议题”,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增强党纪、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顺利完成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加强党建联建,通过领导班子上党课、参加主题党日、入户走访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支部共建形式和提高党建联建整体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等各项制度。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8次(其中专题研讨活动8次),“周一夜学”14次,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大5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结对低收入农户2人,开展日常走访和帮扶活动24次。(二)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月度报告等制度。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久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中心“一把手”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中青年干部开展“勤廉说”、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业“第一粒扣子”座谈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2024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告知书》5份、《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函告书》4份,邀请县派驻纪检组参会11次,常态化开展10分钟廉课堂、每周一廉、节前廉洁提醒、重要节点集体谈话等活动,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实时更新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三张清单”,梳理廉政风险点43条,制定防控措施48条,中心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强化阵地建设,实现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县委县政府对中心迭代升级高度重视,县委林建丰副书记多次开展县级社会治理中心选址调研,中心紧扣“一站式”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就近、集成、适用”等因素,租用中国电信泰顺分公司大楼(罗阳镇泰庆北路310号)房产一、二、四层(面积约2717㎡)作为泰顺县社会治理三大功能平台迭代升级服务场所,投入1000余万元,历时两个半月完成装修改造,整合29个部门共计92人进驻中心,并于11月8日揭牌启用,实现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评价。(四)深化数字赋能,有力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每月定期通报晾晒13个省级重大应用贯通运行情况,及时指导重大应用贯通事项分流、调度、处置,对接解决应用贯通系统问题。积极做好“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泰顺域”日常运行管理,实时归集浙江省矛调协同应用系统、数字城管、12345等7大平台数据,推动本地特色“平安地图”贯通至“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泰顺域”。常态化开展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分析研判,针对县域重大敏感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等事件,撰写综合研判报告。(五)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体责任,依托“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一窗登记来访群众的各类事项并精准分类流转专业窗口办理,实行各条线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实现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每日收集、梳理、汇总重点部门和19个乡镇受理办件情况,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数据库,常态化关注受理事件中的重大敏感问题,形成《社会治理日报告信息》专报呈送有关县领导和事权部门。针对突出苗头性事件和隐患,第一时间通报督促事权单位组织人员力量提前落实防范化解举措,并要求相关业务事权单位积极介入、协同推进解决。同时,对每日研判信息中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逐一编号,形成《社会治理督办反馈》专报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能。(六)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落实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中心坚持以分流110非警务事项高效办理为重点,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积极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报警服务台和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高效对接联动,规范处置非警务事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关于推动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意见》《泰顺县非警务警情协同处置跟踪评估机制》,指导19个乡镇完成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相关机制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全量掌握交办至各乡镇的非警务事项,针对未按期办结事项,定期通报晾晒、限期整改反馈,推动非警务事项快速响应、精准处置。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以来,实现“浙江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综合应用”等重大应用贯通的乡镇覆盖率和事项办结率达100%,归集各平台数据7万余条,形成事件分析报表12期,形成综合研判报告12篇;共收集各类案(事)件40184件,已办结40126件,办结率为99.85%,形成《社会治理日报告信息》专报251期、《社会治理督办反馈》专报46期,督办案(事)件357件,办结357件,办结率100%;受理交办110非警务事件2622件,办结2616件,办结率为99%,开展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现场督导5次,“1312”机制知晓率电话抽查4次,制发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通报16期、工作提示单56份、挂牌督办通知单84份、挂牌督办反馈19期,电话回访评价34件。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风险隐患信息掌握不全。部分单位使用“平安地图”意识不强、频率不高,治理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全面,影响“平安地图”通过大数据对社会治理潜在风险进行分析预警。二是特色品牌打造力度不足。引导社会组织及社会力量入驻中心,助力打造调解品牌,提升当事人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认可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群众对中心知晓率不高。由于中心新址揭牌启用时间不长、对外宣传方式不多,群众对中心的职能和作用缺乏了解,实际到中心反映诉求、办理事项的偏少。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努力打造山区社会治理中心样板。严格按照《浙江省“141”基层治理体系标准化建设指南》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先进县市区社会治理中心运行模式,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统筹城市运行中心、综合信息指挥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大功能平台,迭代升级物理集中、功能集成、平战一体的功能平台,充分发挥统筹指挥、分析研判等六大功能,及时流转交办多跨协同、重难点事项,构建社会治理事件“一站受理、调解先行、诉讼兜底”运行模式,实现闭环处置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平战一体运行机制,对重大疑难社会治理事件开展即时会商协调与指挥处置,努力打造具有泰顺特色的山区社会治理中心样板。二是全力做好风险隐患信息排查收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平安建设为抓手,靠前一步,全量掌握社会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信息。线上持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全量归集“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民呼我为”“平安地图”等平台社会治理信息。线下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体系,不断优化乡镇专职网格员、村(社)干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队伍,结合“走亲连心大走访”“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活动,推动网格全量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初次信访事件和正在发酵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并建立重点部门间社会治理信息无缝对接、获取、共享、互通机制,实现社会治理事件、风险隐患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稳定防线。三是多措并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泰顺县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最前一公里”工作机制》,围绕各乡镇每月上报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需求清单,根据纠纷事件类型,组建“2+1+N”接访队伍(即牵头部门领导和重点部门领导、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N名品牌调解员),有针对性的开展上门服务。同时,建立完善多元调处化解体系,积极落实巡回调解、领导包案、督办晾晒、跟踪回访等多项举措,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