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泰顺县筱村镇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曾丽萍 |
住所 | 浙江省泰顺县筱村镇东洋村 |
开办资金(万元) | 705.02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694.16 | 期末数(万元) | 709.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9799634126H | 举办单位 | 泰顺县教育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本年度,我校在上级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开展阳光体育,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7、本年度,学校共有一至六年级6个教学班计82名学生,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学生为本、教师为本、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和“质量就是学校生命”的办学思想,通过严格要求,公正管理,主动服务,激励发展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基础管理,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学校管理比较粗放。2、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学科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部分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有待提高。 |
四、下一步打算 | 1、进一步明确层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细化过程管理,切实使学校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发扬管理民主,及时反馈和调整阶段目标和策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内涵式发展的良性轨道。2、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教师的培训学习。完善制度,利用多种途径及有效方式,创造条件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平台,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业务能力和教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