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泰顺县良种繁育场 | 法定代表人 | 蓝丽芬 |
住所 | 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坪溪路218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314.87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315 | 期末数(万元) | 36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良种繁育、农业试验示范、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9470830295M | 举办单位 |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常抓生产安全和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良种场以种植蔬菜为业,每当恶劣天气来临时,特别是台风和大暴雨来时,场里工作人员到各菜农中去,挨家挨户宣传落实做好防范措施,今年台风“康妮”转移种植户1户。积极开展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需要整改的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全面消除火灾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解决田间及其他纠纷共10起。(二)新增污水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一项。里场目前共有约150多人(包括退休职工、职工家属及部分菜农)居住在那里,由于路面年久失修,污水管道堵塞倒置污水外流及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冰冻天。场里安排7.2万元用于污水及路面修复,解决了污水排放等安全问题。(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罗阳镇政府牵头对利民市场及县良种繁育场办公整体地块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全部征收,用于房地产开发。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地块整体面积以及县良种繁育场办公地块地上建筑物及地上附属设施价值,场里委托了第三方进行测绘及价格评估。利民市场及良种繁育场办公区域进行了统一征收后,良种繁育场办公地点被安置于县良种繁育场综合大楼七楼(现由宇丰集团承租使用)。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23〕67号)有关规定,场里对已达报废年限且搬离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处置条件的且均有实物固定资产数量合计55件,通过第三方已经做了报废处置。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县良种场综合大楼内加装一部能够覆盖-1至7层的电梯设备。(四)处理挂账8笔,收到2024年度承包田租金,继续做好财务外包、职工及退休职工健康体检等日常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其他业务科室做好局里的工作。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县良种繁育场资产多但不清晰且难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也复杂,物权(产权)证难以办理,资产也无法核实评估,单靠出租房地产来维持开支,难以激发单位的内生力,所以采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方式改革。人员为事业人员身份,经费渠道和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人员只出不进,待在编事业人员全部退休后,再依法依规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禁止对外投资、质押和担保,不得擅自处置资产,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和历史遗留问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党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重要思想学习活动。二、安全生产长抓不懈。做好蔬菜基地安全生产和老旧房子消防安全,尽力减少台风、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消防安全事故。三、维护稳定,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各种诉求。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3月14日,完成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