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5-714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无〔2025〕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20

关于调整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进行调整,由原泰顺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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