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4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42号)等精神,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共计128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款项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4〕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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