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5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检样品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等食品,共抽检食品样品77批次,其中有4批次不合格(见附件)。
一、不合格情况
1、泰顺县仕阳镇仕兴路林长威食品经营店销售的芒果检出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值≤0.05mg/kg)和噻嗪酮(检验结果为0.57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泰顺相思缘零食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检出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0.12mg/kg,标准值≤0.05mg/kg)和噻嗪酮(检验结果为0.13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3、泰顺县周爱娇水果店销售的沃柑检出联苯菊酯,检验结果为0.11mg/kg,标准值≤0.05mg/kg。检验机构为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4、泰顺县御果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沃柑检出三唑磷,检验结果为0.26mg/kg,标准值≤0.2mg/kg。检验机构为泰顺县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芒果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噻嗪酮:又称扑虱灵,属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 果树、 茶树、 蔬菜等作物的害虫防治。如果长时间接触或误食噻嗪酮农药, 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嗪酮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芒果中噻嗪酮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联苯菊酯:联苯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某些种类的螨虫均有效。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沃柑中联苯菊酯的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沃柑中联苯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三唑磷:三唑磷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粮食类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三唑磷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沃柑中三唑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核查处置
针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