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5-71336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5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09 10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珊溪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社〔2024〕21号)《泰顺民政局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2024年度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实施计划)>的通知》(泰民〔2025〕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9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款项从温财社〔2024〕21号文件列支,并相应增加“2130334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社〔2016〕536号)《泰顺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泰移办〔2016〕50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经实施方自验合格后,由县民政局(移民服务中心)组织验收。经报账后并审核无误,由县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方,项目实施方应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承建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泰财社〔2025〕29号附件.xls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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