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泰顺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90号)和《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泰顺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泰资规〔2025〕7号),现将泰顺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54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科目,请你们务必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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