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办函〔2025〕32号
王仁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补助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分析。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精准地关注到农村学校教育经费面临的诸多问题,包括不同规模农村学校经费补助差异、学校实行餐制及寄宿制后水电费支出增加、家庭贫困和低保学生课后托管服务费用负担、学生参加团体竞赛差旅费补助等。这些问题切实影响着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开展和困难家庭学生的成长,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与我局推动农村教育发展、关爱困难学生的目标高度一致。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积极行动,结合实际情况,拟分步分类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补助,具体工作如下:
一、全面调研,夯实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补助前期基础
为确保经费补助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我局专门成立了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补助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农村学校,通过实地考察、与学校负责人及教师座谈、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学校的运行经费标准和实际需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详细了解各学校在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学生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情况,以及学校面临的经费困难和需求。
同时,工作组全面梳理了现有农村学校已享受的政策倾斜优惠待遇,包括各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扶持等。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经费补助方案提供依据。
二、分类实施,精准推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补助工作
在资金安排上,我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沟通。考虑到当前财力吃紧的情况,我们精心规划,全力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助工作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根据“优质均衡,扶持薄弱”的原则,针对“学生数在100人以下农村学校倾斜性经费补助”建议,2025年我县对农村薄弱学校(即100人以下规模学校),按100人规模标准下达生均运行经费。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小规模学校经费紧张的问题,为学校提供更加稳定的经费支持,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针对“学生数100至500人的农村学校,予以一定的比例性经费补助”建议,2025年将继续做好学生免费提供开水和蒸饭热菜等服务性代办工作,补助标准为每年60元/生。其中,小规模食堂学校按照就餐学生数额外补助400元/人,不足50人按照50人标准补助。这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生活条件,减轻学校后勤保障的经济压力,让学生能够更加安心地学习。
三、分步推进,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其他经费困难问题
针对“全县学校实行午餐制、全餐制或寄宿制后相应增加的水电费支出所产生的学校经费困难和农村学校因学生参加团体竞赛所产生的大额差旅费困难”需财政进行专项经费补助的建议,我局将主动梳理政策依据,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突破资金瓶颈。一方面,深入研究学校餐制及寄宿制实施后水电费支出的变化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专项经费补助方案;另一方面,对于学生参加团体竞赛产生的大额差旅费,根据竞赛级别、参与人数等因素,逐步解决学校相应的经费困难问题,确保学校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竞赛活动。
针对“农村学校家庭贫困和低保学生多,需财政全额补齐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学生课后托管服务费用”建议,我局已积极寻求相关上级部门协助,并协同民政、司法等部门推进政策和法律等依据瓶颈的解决。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学生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学生课后托管服务费用能够最大限度享受,让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扶持,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下一步,教育局将持续关注农村薄弱学校经费困难实际和困难家庭学生的关爱成长,不断完善经费补助方案,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为全县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家庭学生排忧解难。我们期待与您及社会各界继续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泰顺县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让农村孩子享受到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提案与委员工作委员会。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