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雷日额户属北坑灾后重建户,根据《筱村镇人民政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化解筱村镇抗震安居及避灾安置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精神,向我局提出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要求补办位于筱村镇北坑村富民街10幢45号住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平面位置如附图所示,其主要要求是:
(1)使用功能:住宅 。
(2)总用地面积:58.20㎡。
(3)建筑占地面积:58.20㎡。
(4)层数:4层。
(5)总建筑面积219.20㎡。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7566018、0577-67585066)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pdf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