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细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支持,提高泰顺人民生育意愿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结合县教育、人力社保、农业农村、住建、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会办意见,经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轻经济负担方面
(一)加大生育补贴力度。2023年以来,县卫健局会同县财政局印发出台了《泰顺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泰顺县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一次性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贴发放办法》等补贴性政策,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2000、10000元的生育补贴;对在县内助产机构生育的子女,经医疗报销后,自费部分给予一次性2000元以内补贴;对确需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经医疗报销后,自费部分再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进一步减轻育儿经济负担。
(二)提供住房政策支持。对二孩、三孩以上家庭购置商品住房的,给予公积金贷款分别提高20%、25%,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有最高折扣的基础上对生育多孩的家庭给予适当优惠,确保生育支持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三)降低幼儿教育成本。按照“一镇一园、因地制宜、鼓励民办、公办兜底”原则,到2022年我县已全面完成“一乡镇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针对人口集聚程度和实际需要,罗阳镇相继通过新建、民转公先后投入文祥幼儿园、贝诗礼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北辰幼儿园等,部分乡镇也已建设投用第二幼儿园。但随着出生率持续下降,2024年开始教育局对乡镇幼儿园招生已经逐步下放年龄至2周岁,县城北辰幼儿园及中心幼儿园2024年依然没有招满学生,部分乡镇公办幼儿园出现大规模教学楼空置现象,下步还会陆续下放招生年龄以应对出生率下降导致的教育资源浪费、闲置等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可见乡镇幼儿园建设已经满足群众需求,县城基本满足需求。此外,为应对出入率问题,预计省市将于9月把3-6岁托育服务纳入政府全权保障,以降低群众负担,解决普惠托育需求。
(四)完善医疗保障补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24〕15号)文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其中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同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县人社局配套给予企业女职工产假补贴、失业人员生育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可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向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
二、关于完善育儿支持体系方面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坚持就近可及,依托卫生院、社区中心等载体,创新“照护驿站”托育模式,建设“萌特·惠育驿站”6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营养膳食厨房等,定期开展指导、培训等。先后投入740余万元,在雅阳镇、泗溪镇等14家公办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建设。截至2024年,全县备案托育机构36家,幼儿园延伸办托33家,共有托位数1231个,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7个,全县乡镇已有备案或幼儿园延伸办托的机构覆盖率达78.95%。
(二)保障女性就业权益。自2024年起,结婚假期已由原来3天提高到13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可延长产假60天,生育二孩、三孩可延长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则可享受护理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98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儿假。同时,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鼓励用人单位为育儿父母提供灵活工作方式,帮助平衡工作与家庭间的矛盾。
(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为帮助家长掌握更多的婴幼儿保健知识,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专家在全县各乡镇巡回开展家庭发展心理能力建设、妇幼健康科学育儿知识讲座,通过现场宣讲、咨询义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传递科学育儿观念和方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提升家庭发展心理能力,受到群众好评和欢迎。
三、关于营造良好生育氛围方面
近年来,我县全面保障公共场所母婴活动需要,共建成公共场所母婴设施25处,标准化配置率达100%,今年还计划新建一处五星级母婴室。同时积极部署开展生育友好宣传,如县卫健局制作《好家风、健康行》快板视频,定期开展家庭培训、亲子活动、早教课堂;县妇联举办“国际家庭日”大型文艺活动;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婚俗改革,提请县政府出台《泰顺县深化婚俗综合改革发展甜蜜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等,通过多渠道宣传生育政策,倡导男女平等、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树立起新时代婚育观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关注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提案与委员工作委员会。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