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万元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分配计划的项目立项和资金文件另行发文。
附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docx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