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4-12月农村职业经理人工资报酬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3〕64号) 、《关于做好2024年新一轮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有关工作实施的通知》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职业经理人薪酬保障的通知》(温农发〔2024〕69号)文件要求,我县共招聘6位农村职业经理人。为做好农村职业经理人薪酬保障工作,发挥其最大效益,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4-12月农村职业经理人工资报酬54万元给你们(具体见附件),每位职业经理人每个月1万元。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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