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9002541329B/2026-749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关于给予蔡齐志等4名见义勇为人员记个人三等功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泰顺县公安局确认,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对蔡齐志、钟希雄、钟煌煌、陶小虎等4名见义勇为人员记个人三等功(见义勇为主要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奖励对象见义勇为事迹及奖励意见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泰顺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线索及佐证材料,匿名、虚假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泰顺县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 

联系电话、传真:0577-59287022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

附件:蔡齐志等4人见义勇为主要事迹.docx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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