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并经县政府研究,现决定对1件不适合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1件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自文件到期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处置规定》的通知 | 泰政发〔2017〕145号 | 废止 |
2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油茶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泰政办〔2024〕1号 | 失效 |
3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泰政办〔2023〕68号 | 失效 |
4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泰顺县酒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泰政办〔2023〕63号 | 失效 |
5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泰政办〔2023〕49号 | 失效 |
6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泰政办〔2023〕50号 | 失效 |
7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泰政办〔2022〕60号 | 失效 |
8 |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的通知 | 泰政发〔2022〕40号 | 失效 |
9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强农惠农助推共同富裕“直通车”若干政策》的通知 | 泰政办〔2021〕58号 | 失效 |
10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农村饮用水长效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泰政办〔2019〕58号 | 失效 |
11 |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 公告〔2019〕9号 | 失效 |
12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 | 泰政办〔2017〕111号 | 失效 |
原文下载:泰政发〔2026〕5号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通知.pdf